2019-06-11 11:45:30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8、办案期限:
1)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2)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延长30日
3)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案件的期限
9、当场处罚的适用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
2)经办民警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三)执行
1、执行罚款的适用(15日内缴纳罚款)
当场缴纳情形:1)被处50元以下罚款,对其无异议的
2)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向指定银行缴纳有困难,被处罚人提出
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
4)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上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2日内上交银行
2、暂缓行政拘留的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可向公安机关提出)
由被处罚人或者近亲属提出
3、担保人的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每日保证金200元,担保人失职的,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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