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9 09:35:5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不和子女直接生活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收入的20%--30%)
(3)离婚后的探望权
①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③探望子女,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权利。
3.离婚救济制度
(1)离婚经济帮助
经济帮助的性质--是解除婚姻关系时的一种善后措施。
经济帮助的条件:
一是,离婚时,已经存在困难。
二是,受帮助一方生活确有困难。
三是,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
(2)离婚损害赔偿
构成要件:①有损害事实
②一方有法定过错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过错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④离婚时
⑤请求权人无过错
四、婚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对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一)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的概念
救助措施是指有关组织对遭受家庭成员非法侵害的受害人提供各种援救、帮助的手段和办法。
救助主体:
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
法律责任也称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违反了婚姻家庭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可分为:
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二)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的内容
1.种类:
劝阻------村(居)民委员会
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制止------公安机关
(二)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的内容
2.侵害家庭成员权益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碍
③消除危险 ④返还财产 ⑤恢复原状
⑥赔偿损失 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⑧赔礼道歉 ⑨丧失继承权
⑩丧失监护权 11.中止探望权
12.解除收养关系
刑事责任:刑罚
行政责任:警告、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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