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7 11:22:00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3.会议程序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4.协商中止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从往年的命题情况来看,相关题目对本考点的考查形式以单选题为主,本知识点出现的频率不高,考查的重点是集体协商的程序,考生要注意加强复习。
2018—单选—52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
A.20
B.30
C.45
D.60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集体合同规定》中的集体协商。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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