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13:56:58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三)面谈的技巧
表2-1-18面谈的技巧
分类 | 技巧 | 理解 |
---|---|---|
支持性技巧 | 专注 | 友好的视线接触、开放的姿态、专心的态度可表达专注 |
倾听 | 用心聆听服务对象想要传达的信息,理解服务对象的感受 | |
同理心 | 设身处地地体会服务对象的感受,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想法 | |
鼓励 | 用口头语言和身体语言对服务对象表达积极的肯定 | |
引导性技巧 | 澄清 | 整理服务对象模糊不清的经验和感受 |
对焦 | 将宽泛或偏离的话题引导到面谈的焦点上 | |
摘要 | 对长段对话进行归纳和概括 | |
影响性技巧 | 提供信息 | 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 |
自我披露 | 坦露社会工作者的亲身经历和处理事情的方法 | |
建议 | 为服务对象提供改善生活状况的新的建设性建议 | |
忠告 | 用强调的语气指出服务对象某些行为的危害性或采取必要的行为 | |
对质 | 对服务对象言行不一致,内心冲突的外在表现和试图 逃避的事情提出挑战 |
二、记录
(一)个案记录的方式
个案记录的方式有文字记录、录音记录和录像记录,上述三种记录方式都要在服务对象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结合的形式进行个案记录。针对内容进行较为深入的会谈,可选择文字记录;针对一般性的活动安排,可选择录音和录像记录。
文字记录是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频繁使用的记录方式,对记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记录内容会受到记录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录音记录和录像记录比较客观,记录内容不会受到记录者主观因素的影响,但是录音记录和录像记录会涉及信息保密处理的问题,录像记录还要安排录像人员和设备,这也限制着录像记录的广泛使用。
(二)个案记录的要求
1.个案记录表的内容
表2-1-19个案记录表
2.个案记录的逻辑思路
在个案记录中要呈现过去一现在的逻辑,关于现在的描述要前置,是描述重点;关于过去的描述放在关于现在的描述之后,是补充性的解释。
在个案记录中要呈现事实与判断的逻辑,可将事实描述前置,推断描述放在事实描述之后。
(责任编辑:dly4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