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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社工师法规与政策考点: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4)

2021-07-22 09:33:3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关于托养有以下规定:

(1)多元化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人,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

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服务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积极为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提供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的托养服务需求。

(2)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制度研究;强化分类管理,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价体系;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信息库。

(3)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力度: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土地政策;落实相关税收和价格政策;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金融支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对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捐赠;加强对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与援助力度。

(4)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化建设: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拓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内容;培育和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行业协会。

(五)法律援助

1.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专门规定

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是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的协调服务机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设在同级残联。残疾人法律救助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咨询、代书、调解、协调、代理等。残疾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救助申请。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应当将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或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案件转介到相关机构,并协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或其他法律服务。

2.应当直接提供法律救助服务涉及残疾人的案件

应当直接提供法律救助服务;残疾人有经济困难(具体标准由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侵犯残疾人群体利益;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

(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主要分两类,分别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人残疾人及有其他困难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2.补贴标准的确定及调整依据。

残疾人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3.补贴形式以现金补贴为主。

残疾人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残疾人补贴制度要与国家其他福利政策相衔接。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既符合残疾人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5.残疾人补贴的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自愿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命题规律分析  

规律一:考查《残疾人就业条例》中的关键性数字。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其他非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如果某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该单位需要向国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规律二:考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公式中的残疾人是指有残疾证的残疾人,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1—31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1—2级,持有这两类残疾证的残疾人按两个残疾人计算。

  试题示例  

1 2019—单选—12 某市拟兴办一家残疾人福利企业,配备职工200人。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该企业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至少应有()。

A.20

B.40

C.50

D.100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残疾人的促进就业。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故该企业至少安排残疾人职工200x25%=50(人)。故本题选C。

2 2017—单选—13甲省某企业上年度在职职工600人,其中持证残疾人4人,其中包括持有残疾人证(2级)和残疾军人证(3级)的残疾人各一名,上年度该企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为5.5万元。甲省规定该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企业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低为()万元。

A.10

B.15

C.16

D.25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本题中,残疾人4人,包括持有残疾人证(2级)和残疾军人证(3级)的残疾人各一名,所以相当于6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600x1.5%—6)x5=15(万元)。故本题选B。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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