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5 14:34:16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三、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是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
助的专项基金。第三条规定,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关于基金筹集和使用的具体规定总结如下:
(一)筹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1)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本地区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初公共财政预算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2)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的资金;
(3)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4)按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
(二)使用
(1)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
(2)补助类型:首先确保资助救助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次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补偿后,救助对象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可直接给予救助
(3)救助方式: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各地要科学制订救助方案,合理设置封顶线,稳步提高救助水平
(4)具体范围: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具体范围,细化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具体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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